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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购买承租的公有住房如何缴纳契税 ?

来源:多练会计  2015年01月06日 17:19    阅读:66

  政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政策解读:

  购买公有住房,是职工将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按本市的公有住房出售办法,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产权的行为。根据购买人家庭人员等情况,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规定了面积标准。在规定标准面积内的,以规定的优惠价支付价款。

  因此,在规定标准面积内,购买的住房可免征契税;超标准的面积部分应缴纳契税。

  凡应当缴纳契税的,如所购公有住房属于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其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减按1.5%税率缴纳契税;如所购公有住房属于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其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案例1 购买规定标准面积内的公有住房

  甲获得单位分配的成套独用公有住房一套,住房调配单上其他同住人还有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该住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条件,现甲和其同住人决定购买该公有住房的产权。

  原分配住房单位(或现房屋产权单位)审核后,与甲签订了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甲等人按规定支付了购房款等费用。甲提供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中分配的住房面积未超过本市有关规定。甲及其同住人应如何缴纳契税?

  答:甲以及其同住人均符合购房条件,所购住房面积未超出规定标准。因此,其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免缴契税。

  案例2 购买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公有住房

  甲获得单位分配的100平方米成套独用公有住房一套,住房调配单上其他同住人还有其父亲、配偶和一个成年子女。该住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条件,现甲以及其同住人决定购买该住房产权。

  原分配住房单位(或现房屋产权单位)审核后,与甲及其同住人签订了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甲等人按规定支付了购房款等费用。甲提供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中确认其按本市规定可以优惠价购买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但实际购买的面积为100平方米,超出标准10平方米。根据本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中的“超过标准部分实行市场价”规定,向房屋出售单位另支付10万元购房款。房管部门提供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甲夫妻家庭及其父亲、孩子家庭均没有其他产权住房记录。该套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甲及其同住人应如何缴纳契税?

  答:甲以及其同住人父亲、配偶和成年子女,均符合购房条件。所购住房在规定标准面积内免缴契税,超出标准的10平方米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上述住房为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为上述三个家庭的唯一住房,可按1.5%税率缴纳契税,计税价格为10万元,应缴契税0.15万元。

  注:如果上述住房为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为上述三个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案例3 购买拆迁取得的公有住房

  甲因原住房拆迁取得50平方米公有住房一套。该住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条件,现甲决定购买该公有住房产权。

  房屋产权单位审核后,与甲签订了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甲按规定支付了购房款等费用。甲提供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中其购买住房面积未超过本市有关规定。是否可以免缴契税?

  答:甲符合购房条件,所购住房未超出规定标准。因此,其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免缴契税。

  案例4 购买本单位其他产权住房

  某国有单位将一套单位产权住房,参照公有住房出售标准直接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甲。甲应如何缴纳契税?

  答:甲在购买该住房之前,未与产权单位按规定建立公有住房租赁关系,不符合本市有关公有住房出售的相关规定。因此,甲所购住房不能享受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契税(具体政策见“个人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契税”政策解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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